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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湖北日報訊 (記者張輝、實習生丁麗娥、通訊員石雁飛)昨日,省政協在武昌召開法治湖北建設調研專題座談會,圍繞“發揮協商民主在依法治國中的作用”這一議題進行協商討論。
  省政協常委尚武、崔正軍、周佳念,省政協委員歐陽康、謝文敏、葉澤林、林習珍、姚永寧、李剛、歐陽雲清,省政協律師顧問組成員汪少鵬、王均國,省委政研室(省改革辦)、省政府研究室、省委統戰部、省民政廳負責人在座談會上發言,圍繞加強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建議,加大協商密度,探索建立政協委員參與立法協商的工作機制等;圍繞法律法規的實施和執行建議,把圍繞依法治省開展民主監督納入政協履職的重要內容等; 圍繞全民守法的要求建議,發揮政協委員的示範引領作用等。同時建議,發揮政黨協商和社會組織、基層組織協商在依法治國中的作用等。
  省政協主席楊松認真聽取討論發言,不時提問交流。他說,協商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的一種方式。他認為,發揮協商民主在依法治國中的作用,主要體現在科學民主立法、執法司法監督、推動全民守法三大方面。同時,應積極推動各社會團體、社會組織在憲法、法律範圍內製定規章;應加強履職能力建設,自覺運用法治思維,提升全民遵法守法意識。
  省政協秘書長劉安民主持調研座談會。
  (原標題:省政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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